代理合同

时间:2024-07-13 01:16:34
【必备】代理合同汇编八篇

【必备】代理合同汇编八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代理合同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代理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开发的 商业部分提供招商代理服务有关事宜,达成本协议,供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一、服务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对 商业部分向外招商,并协助甲方与乙方招徕的租赁户签定物业租赁合同。

1、协助甲方制定招商政策及招商条件。

2、协助甲方按照物业租赁合同约定足额收取租赁户保证金及其他款项。

3、处理好甲方与租赁户之间的各项关系,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服务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暂定),如甲方认为乙方的招商行为不符合甲方的商业利益,随时有权以书面形式解除本合同。

服务期限内,甲方有权自行招商及与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人建立委托招商关系。

三、确认制度

1、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与租赁客户共同洽谈租赁条件,并形成租赁合同文本内容。

2、合同期内,所有由乙方介绍并签订租赁合同的客户都视为乙方招商的客户(甲乙双方以确认函的形式确定该商户为乙方意向招商客户)。

3、合同期内,乙方招商的意向客户如从租赁转为购买该代理招商部分的商业面积,最终实现成交的,甲方将按照成交金额的1。2%向乙方支付销售报酬。

四、服务标准与结算方式

1、招商服务费标准

乙方的招商行为必须征得甲方认可,甲方以物业租赁合同约定的 壹 个月的租金作为乙方的招商报酬(租赁期必须在10年以上)。

2、招商服务费支付方式

经营户签订正式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租赁保证金及其他费用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将实际招商报酬结算给乙方。

乙方获得的招商(或销售)报酬,以甲方收取实际租金(或销售款)作为基数,甲方与乙方招徕的客户签订租赁(销售)合同而未实际收取款项的,甲方不支付报酬。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

1、甲方有权随时知晓乙方招商工作的进展情况,乙方应全力配合,如实通报。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招商所需的相关材料及相关信息。

3、甲方提供乙方招商所需合同文本。

4、甲方承担与租赁户签订合同后所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

5、甲方积极争取招商优惠政策和政府职能部门的支持,负责协调相关政府和协作单位关系,保障乙方招商工作顺利进行。

6、甲方负责对招商和自购自营合同的审核及签字盖章,收取客户应交款项;合同签订后,由甲方存档保管。

7、甲方应做好本合同的保密工作,防止对项目招商(销售)工作造成不良影响。

乙方:

1、积极组织有意向的大型商家来项目现场考察,协助甲方与租赁客户签订合同前的谈判工作,直至双方签订正式租赁合同为止。

2、配合甲方收取合同约定的租赁户应交纳的保证金及其他款项。

3、乙方保证对获得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对外泄露。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及终止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本合同约定的工作转让给第三人的。

2、甲方对乙方招商工作不满意,甲方决定解除的;乙方意欲解除本合同的。

3、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4、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条款,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为准。

七、违约责任

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八、争议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代理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广播电视局(台)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经过竞价方式取得甲方广播、电视广告代理权,甲乙双方就广告代理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一个广播频道和一个电视频道(综合频道)的广告及收费性节目(新闻类栏目、新闻专题除外,以下同)全部交由乙方代理经营。县委、人大、政府、政协、人武部、组织部、纪委、宣传部等相关部门的通知、公示、讲话、标语等由甲方安排乙方免费播出,乙方不以此冲抵代理费。

二、甲方正筹备开通综艺频道,如开通后该频道新闻、专题等新闻类节目以外的节目全部由乙方代理经营。该频道播出值班人员必需由甲方安排本单位职工,费用由乙方全额支付。该频道新闻类节目播出及值班人员由甲方安排,费用由甲方负责。

三、甲方负责合理安排广告及收费性节目的播出时段、时长(每天____至____,____至____间合理安排),乙方不得要求甲方违背播出规定安排节目。综合频道的时长全天不少于____分钟(乙方节目源充足为前题,含电视剧)。广播频道每天在____分钟以内(早中晚三次播音每次____分钟以内)。甲方对广告及乙方制作的所有节目进行审查签字后方可播出。

四、《某某新闻》及专题前后的特约影像广告由乙方代理,仅以字幕形式(含一个固定面面)出现的赞助或特约由甲方收取费用。《某某新闻》中开办的小栏目凡有片花的赞助,如由甲方联系则同乙方按____分成,如由乙方联系则甲方同乙方按____分成。

五、甲方对新闻类节目、直播节目进行包装或甲方自身业务需要在广播电视上进行广告的,乙方不收取广告费或冲抵代理费。

六、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节目制作的现有设备(需首先满足新闻采制的使用)。如乙方需要更新或购置设备,由乙方自行负责,合同期满后乙方购买的设备归乙方所有。甲方提供乙方单独使用的设备,由乙方负责使用、保管与维护,损坏赔偿。甲乙共用的设备(摄像机、话筒、灯光除外)正常损坏由甲方负责修理,乙方不以设备、运行条件等问题要求减免或推迟交纳代理费。 七、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一个门面、一间办公室、一个小型制作室)。合同期满后,办公场所(含乙方装修)和甲方 ……此处隐藏9110个字……司名称的印刷品以及归其保存的表格和文件,还应提交甲方需要的与甲方业务情况有关的台账和记录(客户记录、资料)的复印件,不得再以甲方代理人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超出甲方授权范围或在代理合同终止后仍以甲方名义进行的活动,除经甲方追认的以外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二)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违反合同规定,乙方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及甲方与代理业务相关的规定,甲方有权变更授权范围或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第十二条其他

(一)《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个人代理人行为准则》作为本代理合同的一部分,乙方应在从事代理业务时始终予以遵守。

(二)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期限届满前_________个月如双方均无异议,合同将自动延展到下_________年。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对外不作为任何身份证明。

(五)如果甲乙双方在订立本合同之前,曾订立相关的代理合同或聘用合同,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后原合同自行终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个人代理人行为准则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个人代理人(以下简称代理人)应遵守以下行为准则:

一、在业务活动中,必须仪表整洁,礼貌待人,态度热情,不得有与客户争吵等过激行为。

二、拜访客户应事前约定适合的时间、地点,事前未约定的拜访应选择客户适合的时间。

三、与准保户接触时,首先要表明自己是本公司代理人的身份,主动出示《保险代理人展业证书》。四、严格遵守诚信原则,将客户应该知道的本公司业务情况和保险条款的内容及其含义如实告知客户,将本公司应该知道的客户的情况如实报告本公司。

五、在与准客户讨论保单时只能使用本公司提供给代理人的展业宣传材料,且必须使用完整的说明材料,不得增加内容,或只选择最有利的部分。不能用其他公司的条款或展业材料以及未经本公司事先同意自制的宣传说明材料。

六、只使用本公司提供的,或事先经本公司批准的销售建议书和有关的数字。

七、对保险条款的解释,应尽可能地保证准保户理解他应承担的责任以及在什么情况下他有权获得保单利益。

八、对于长期寿险应主要宣传其保障功能,不得将其预定利率与银行储蓄利率直接比较。

九、对利差返还性险种,不得预测利差返还收益。对保险利益的描述应特别强调未来利益的不确定性。在举例说明利差返还的性质时,应当清楚地表明,这种举例仅仅是为了说明保单的特征,所描述的利益是基于对未来利率的假设,因此不是保证可以获得的。

十、在与其他类型的保险或投资比较时,要充分利用自己的知识和能力,阐明每种保险或投资的特点。

十一、尽可能地使所建议的险种符合准客户的需求,并且不超过准客户的负担能力。

十二、只对那些自己有能力处理的事情提出建议,如有必要可寻求或介绍其他专家的意见。

十三、不得对任何保险公司及其产品或任何其他保险中介人做出不正确的或误导性的陈述。

十四、除非现有保单明显不符合准客户的需要,不得试图促使准客户取消任何现有保单,并应准确完整地说明、比较现有保单的险种与所推荐的险种。

十五、在完成建议书或投保单或其他任何材料时:

1.避免影响准保户,并要使之明白所有的回答或声明都是他的责任。

2.必须提醒准客户注意

投保单上的有关声明,并向准客户讲明欺诈、不告知和告知不实的后果。十六、特别强调保单的长期性以及中途失效或退保的后果。

十七、不得以支付或同意支付保险费回扣或佣金回扣或以保单规定之外的任何利益诱使客户投保。亦不可为达到诱使某公司的客户转保、失效、丧失权利和退保的目的而做出错误的陈述或不够完整准确的比较,以及试图诱使其他本公司的业务人员不对保单进行服务。

十八、不得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以外的任何额外费用。

十九、在任何时候不得以个人名义收取保险费;收到保险费后要按规定立即交付本公司;不得将收取的保险费存入个人账户或挪作他用。

二十、不得代客户垫交保险费。

二十一、不得修改本公司的任何单证、文件、资料。收到投保单后应立即转交本公司。

二十二、不得代客户在投保单及其他应由客户签字的单证或文件上签字;未经客户本人书面授权,不得让第三者代客户签字。

二十三、除非代理合同有明确规定,不得代表本公司承担责任,不得以本公司信誉做担保。

二十四、不得代表本公司签发保单或以其他形式使本公司承担责任。没有本公司的授权,不得对本公司签发保险单或保险单附件做出保证。

二十五、自投保之日起,若代理人已知或怀疑投保人的职业或健康状况发生变化或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代理人不得将本公司签发的保险单、批单等递送给投保人或其他人。二十六、不得与客户串通安排他人顶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体检。

二十七、除进行正常代理活动外,在代理合同有效期内及以后均不得透露任何涉及本公司实务处理和客户的信息。从事正常的代理活动时,也应努力杜绝向准客户之外的人透露此类信息。

二十八、未经本公司许可,代理人不得将自己的业务转让他人,也不得接受他人转让的业务。

二十九、代理人无权向他人表示其有权接受损失通知书、协议理赔条件、支付任何损失赔偿或承担本公司部分赔付的节余部分。

三十、不得与客户或其他人串通,制造虚假索赔给付案骗取保险金;也不得接受或试图接受本公司支付给客户的全部或部分保险金。

三十一、不得兼职从事保险代理业务;不得为其他保险公司或营业单位推销保险。

三十二、未经本公司书面认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在任何传播媒体上做有关本公司的广告,不得签署散发有关本公司或其他保险公司的通知,不得向任何媒体致函反映有关本公司或其他保险公司的情况,也不得印制、签署和散发带有本公司名称或图标的文件或物品。在代理人因做出未经授权的行为或声明致使本公司承担法律诉讼时,代理人个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包括诉讼费用在内的全部费用和赔偿金。

三十三、必须使用公司统一版面的名片,不得私自变更有关职级、职称等内容。

三十四、代理人不得竞争已属于本公司的客户,或代理合同终止时仍与本公司商谈的客户。

三十五、代理期间,代理人不得引诱、怂恿或试图引诱、怂恿任何本公司的员工或代理人员脱离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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