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供货合同

时间:2024-07-13 01:20:39
电缆供货合同(合集11篇)

电缆供货合同(合集11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电缆供货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电缆供货合同1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 项目向乙方购买电缆桥架事宜,为明确双方权益和义务,特签订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名称、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技术指标)

1.1材料(或产品或设备)名称: 电缆桥架

1.2规格型号: 详见合同清单

1.3质量标准(或技术指标):乙方供应产品的质量、规格、性能符合CECS31--20xx国家标准,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性能的要求 ;

1.4乙方送货前应提供样本(样品)作为今后验收货物的标准。

1.5甲方对任何样本(样品)的认可,并不会解除或减轻乙方按本合同履行之任何责任。

第二条 包装标准及费用

2.1包装标准: 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须采取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

2.2包装费用: 乙方承担

2.3包装物的供应及回收: 不回收

第三条 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3.1数量:见合同清单,按实际供货清单结算;甲方有权根据乙方供货能力和工程实际情况进行任务调整。

3.2计量单位: 详见合同清单

3.3计量方法: 元/M 元/个 元/付

第四条 交货的规定

4.1交货单位:

4.2收货单位:

4.3交货地点:

4.4交货方法: 桥架运到甲方指定堆放点,以甲方指定人签收为准。

4.5运输费的承担:材料运输费(包括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货物运抵工地的卸车由甲方组织卸货。

4.6交货时间: 接到工地计划分期分批7天货到工地现场。

第五条 合同价款、付款方式及时间

5.1本合同货物总价为人民币: 壹佰叁拾壹万壹仟柒佰柒拾柒元肆角整(¥1311777.40)元整(暂定价)。(出具发票)

5.2本价格为货物到交货地点,包括产品、备件、辅料、各种税费及货物运费、包装费等费用。

5.3本合同签订后,视为已将本工程所用的同类产品单价全部锁死,合同单价不因市场价格波动而进行调整。合同总价以实际用量按实结算。

5.4货物数量误差计算及结算方法:按合同清单数量提供,具体以签收数量结算。

5.5付款时间:无预付款。货到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每批次桥架发票后,在15日内支付每批次总价的80%;安装完工付至95%。质量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5%,在一年期满付清。(以实际用量结算)

5.6 支付方式:以人民币结算;采用 转账 支付方式。

5.7乙方负责到甲方办理结算的人员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且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注明授权的内容、授权权限、授权期限等。没有授权委托书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合同价款、不予办理结算。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验收规定

6.1验收时间: 桥架进场签收后即验收、复检。

6.2验收标准:货物抵达后,由甲、乙双方及监理共同验货,按CECS31--20xx国家标准或相关国家标准执行。如发现缺件、少件、以次充好、旧货现象,乙方需补齐合格产品或更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6.3验收及试验费用的承担: 甲方按规范检测及复检,如不合格乙方需承担检测费用。

第七条 对电缆桥架质量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7.1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桥架(或配件)的品种、规格、型号、颜色、质量等不符合规定,有权在收货后的 15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有权拒收不符合规定部分的桥架(或配件),并有权拒付该部分的货款。逾期视为合格,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桥架(或配件),并不得拒付货款。

7.2乙方在接到甲方的异议后,应在 7日内处理完毕。如乙方不予处理,则视为同意甲方提出的异议,且甲方有权单方处理该不符合规定的部分桥架(或配件),因此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3无论甲方是否提出异议,乙方作为桥架(或配件)的供货单位,均须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其提供的桥架(或配件)为合格产品且质量满足工程需要。

7.4乙方提供桥架(或配件)的质保期须符合桥架(或配件)的合理使用期限(最低不得少于2年)。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甲方须承担的违约责任

8.1.1 甲方如无正当理由而单方变更材料(或产品或设备)颜色、品种、规格、型号、质量或包装要求等,应赔偿乙方因此所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8.1.2 甲方如无正当理由而单方退货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所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8.1.3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向乙方付款,则应赔偿乙方因此所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8.1.4乙方送货或代运的桥架(或配件),甲方如无正当理由而拒绝接货,则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所遭受的直接损失。

8.2乙方须承担的违约责任

8.2.1乙方如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中途变更桥架(或配件)颜色、品种、规格、型号、质量或包装标准等,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并须按本合同总价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2.2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的期限而逾期交货,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乙方须按本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日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2.3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数量交货,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并须按本合同总价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少交的部分甲方仍然需要,则乙方必须在甲方书面要求的期限内如数补齐;如乙方仍不能按规定期限交货,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并须按本合同总价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2.4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的其他有关规定,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并须按本合同总价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或任何一方不愿协商,则另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并向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条 附则

13.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双 ……此处隐藏8668个字……的违约责任。

八.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3天通知乙方。

(3)甲方应依约向乙方付款,否则,执行本合同第七条第2款的约定,甲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2.乙方责任

(1)乙方确保所供产品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确保供应产品性能稳定可靠、技术先进、数量准确,达到本合同约定验收标准和质监站的验收标准,满足甲方的使用要求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有效期内检测报告等质量合格手续。

(2)乙方确保按甲方的供货计划及时供货至合同约定地点,不得影响工程进度。

(3)乙方所供产品如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或建设方通知后6小时内作出响应;遇有重大技术问题、重大故障,乙方应在12小时内到达工程现场,承担保修责任,并承担给甲方或建设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如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甲方或建设方有权自行处理,乙方同意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九.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故终止或解除合同均视为违约,违约方除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外,且承担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乙方所供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验收标准和技术要求,甲方和建设方有权责令乙方所供货物全部退场重新供货;如影响工程进度或不能满足工程需要,甲方或建设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向甲方、建设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外,并承担给甲方和建设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3.乙方应提供税务部门认可的合法、真实发票,如乙方所提供发票不符合国家规定而给甲方或建设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交货时间,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或建设方支付乙20xx元/天的违约金;如延期交货影响工程进度或不能满足工程需要,甲方或建设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向甲方、建设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外,并承担给甲方和建设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争议解决

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应向高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建设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约定事项履行完毕之日至终止。

2.建设方仅依约承担本合同第七条第2款约定的垫付义务,其它条款义务由甲方和乙方承担。

3.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协议,如无特殊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建设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乙方: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授权代理人:_____授权代理人:_____建设方: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授权代理人:_____

合同订立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电缆供货合同11

出卖人:***电缆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开发区工地现场

买受人:**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20xx年 9 月 24 日

第一条:壹佰玖拾贰万伍仟零壹拾肆元整。如供货过程中数量型号发生变更,货物的单价按让利后总价同比例下浮。

第二条质量标准:所供电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线径及长度均不得有负公差,需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和3c 认证。

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质保期为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18 个月。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必须确保货物运抵现场的完好无损。电缆盘由出卖人及时回收,若有丢失买受人概不负责。

第五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无。

第六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

第七条标的物所有权自买受人验收合格后时起转移, 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出卖人所有。

第八条交(提)货方式、地点:按买受人的要求分批运至工地现场。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10 天。

第九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汽车运输,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第十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电缆国家标准、现行行业标准及出卖人提供的经买受人确认的样品验收。

第十一条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无。

第十二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合同签订后,货物运至现场,经验收合格后付至货物价款的60%;安装完成、调试合格、验证文件齐全后付至货物价款的90% ;其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14 天内付清(不计利息)。

第十三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无。

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出卖人的供货质量、时间未按合同约定,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出卖人未按合同约定供货,买受人在权对出卖人进行合同总价1%~5% 的罚款。买受人未按合同付款,出卖人有权停止供货。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调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调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一)提交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电缆进场后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2、供货数量为暂定量,具体量以买受人在施工过程中的要求为准,最终按实结算。出卖人投标报价中已包含由此发生的运输费用。

3、货物单价为固定单价,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

4、出卖人提供的电缆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电缆不允许有接头。电缆应持有国家归口管理部门核发的生产许可证,并有南京市、江宁区等相关政府进网许可证。

5、出卖人应负责指导电缆安装、敷设、试验等技术服务工作。

6、多芯电缆要求分色,其分色按国家标准(黄、绿、红、蓝、黑)双色。

7、电缆的封端应严密。

8、出卖人生产货物时以每号建筑为单位,不可将同种型号规格的电缆合为一根。

9、货物运至现场后,出卖人负责免费将货物卸至买受人指定的地点。

10、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书面澄清等均作为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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